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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程序

담당자정보

  • 부서 : 투자유치부
  • 문의전화 : 043-220-8373

投资程序

1程序.填写志愿意向书
1程序.填写志愿意向书 -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 提交投资提案(事业企划书)
  • 提交投资意向书(LOI)
  • 提交具有执行能力的证明材料
  • 投资者及国际财团等参与企业的商务信息备忘录
    (公司现状,实际业绩、财务状况、组织构成、内部协议书等)资金调配计划及金融机关所开发的证明材料等
  • 提供与事业相关的各种信息
2程序.提交投资提案
2程序.提交投资提案 -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 进行事业的目的及背景
  • 开发计划(设定理念,投入设施,开发战略、建筑规划、图纸等
  • 资金调配及投资计划:自有资产、他人资产
  • 实行方案及结构
  • 事业性分析结果及波及效果
  • 项目管理
    • 进度管理规划
    • 风险管理
    • 减小负影响的对策
  • 资本回收及偿还计划
  • 管理∙ 運営方案
    • 用地、设施管理、处理、销售等
    • 吸引品牌及商户等
  • 如有意愿,可介绍韩国的合作伙伴
    • 施行、施工,法务、会计、咨询及金融机关等
  • 对奖励措施及行政服务等支援事项进行介绍
3程序.审议投资提案
3程序.审议投资提案 -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 审议投资提案的可行性及公允性
  • 检验投资者的执行能力
  • 如检验拥有执行能力时,便被选为优先协商对象
  • 实施信用度调查
  • 确认参与财团企业的意向及可能调配的资金(与决策者进行面谈等)
4程序.协商(Negotiation)
4程序.协商(Negotiation) -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 为签署协议而设定协商议程
  • 商议与投资有关的原则(签署MOU或实施协议基本协议)
5程序.指定事业执行人
5程序.指定事业执行人 -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 执行投资的先决程序 : 完善施行组织的构成等
  • 制定事业执行人 : 国外企业或国际财团
  • 执行投资程序 :
    • ①投资申报
    • ②投入初期资金
    • ③缴纳资本
    • ④设立SPC或分公司
    • ⑤外资企业申请
  • 有关设立SPC的指南
  • 法务、会计等的咨询等
6程序.签署土地契约
6程序.签署土地契约 -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 土地鉴定评估
  • 签署土地契约并缴纳契约金
  • 缴纳余款后进行土地所有权的注册移交
  • 国有、公有财产的销售及贷款的自由合同
  • 长期交付、减免租金等
7程序.取得事业许可
7程序.取得事业许可 -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主要内容 支援事项
  • 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认可实施计划
  • 取得设计及建筑审议许可
  • 开始建立工厂,进行场地整理(土木工程)
  • 提供指定的PM及服务
  • SOC设施支援

投资制度

外国人(外资法第2条,执行令第2条)

  • 持有外国国籍的个人
  • 依照外国的法律所设立的法人(外国法人)
  • 国际合作机构
    • 外国政府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代理机构
    • 获得IBRD、IFC、ADB 等有关金融开发业务的国际机构
    • 进行对外投资业务或对此进行代理的国际机构
  • 取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韩国国民

外国人投资类型(外资法第2条第4项,外资法执行令第2条第2项)

  • 投资韩国企业的股票或股份
  • 持有的股份总数可进行决策或拥有出资总额10%以上时
  • 出资总额不足10%但签署如下合约时
    • 拥有可派遣或选拔任员的合约
    • 拥有1年以上对原材料或产品进行交付或购买的合约
    • 拥有提供技术、投入或进行共同研究开发的合约
    • 主要设施:医疗观光设施、观光休养设施、教育R&D设施
  • 投资金额(2人以上的外国人共同投资时每个人的投资金额)为1亿韩元以上

长期贷款

  • 外国人投资企业的海外母企业
  • 外国人投资企业的海外母企业与以下资本出资有关的企业在当年可获得外国人投资企业所借出5年以上的贷款
    • 对海外母企业进行50%以上资本投资的海外企业
    • 海外母企业投资50%以上时
      • 对海外母企业中进行10%以上资本投资的海外企业
      • 海外母企业进行50%以上资本投资的海外企业
      • 向对海外母企业进行50%以上资本投资的海外企业投资50%以上的海外企业